关于开展入学新生、新教职员工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体卫艺科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量:3710次
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有效遏制结核病在学校的传播与流行;落实《关于加强学校结核病筛查工作的通知》(常卫疾控【2021】177号)文件要求,我区所有学校的入学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需开展肺结核筛查工作。寄宿制初中和高中已启动此项工作,本次主要筛查的学校为幼儿园、小学和非寄宿制初中,具体通知如下:
一、前期筛查
1、对所有入学新生和新入职教职员工印发《入学新生肺结核调查表》(附件4)、《核心知识》(附件8),家长签字后回收附件4(学校存档),从中筛出肺结核可疑症状和密切接触者。
2、排查六个月内(新疆、西藏、青海、云南、贵州、四川等)省外结核病高流行区域来坛新生和转学生;
3、通过以上筛查,非高流行区域来坛无肺结核可疑症状和密切接触史的学生,筛查则结束。
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PPD)筛查
1、PPD筛查对象:(1)、新入职教职员工;(2)、六个月内(新疆、西藏、青海、云南、贵州、四川等)省外结核病高流行区域来坛新生和转学生;(3)、有可疑症状和密接史者。
2、发放、签字后回收《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告知书》(附件6),学校留存。学校填写《幼儿园、小学、非寄宿制初中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筛查结果登记表》(附件1)的前7列,10月13日前上报区教育局体卫艺科。要求:以学校名称为文件名,电子稿发送邮箱jtqjyjtwyk@163.com
3、此次PPD现场筛查和后续检查统一在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开展,具体另行通知。
三、数据上报
筛查结束后两天内各相关学校需要填写《新生、新入职人员肺结核筛查统计表》(附件5)前4大列内容上报区疾控中心慢传科邮箱(jtjhbfz@163.com)。
请各相关学校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此次筛查工作,在筛查时服从医务人员安排,在实施过程中有问题及时与区疾控中心慢传科联系,联系人:潘纯,联系电话:051982813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