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新录用人员和区外调进人员工资兑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10-25 浏览量:3591次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新录用人员和区外调进人员工资兑现工作(执行时间参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行政介绍信》日期:15日及之前的当月工资全额补发;16日及之后的按半月补发。2021年11月上工资统发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新招录人员:
1.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2.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
3.衔接工龄人员(招录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出具工资发放至何月的证明或《工资转移介绍信》、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或人事代理协议)、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岗位核准单(应届生不用提供)、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5.打印表格《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名册》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竖表)、《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含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除竖表两份其余各表均为一式三份。
区外调进人员:
1.人社部门出具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行政介绍信》(复印件);
2.《工资转移介绍信》;
3.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凭证(录用前曾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凭证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区养老保险部门提供,网上打印带电子章的也可。);
4.岗位核准单、学校与教师签订的《常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原件);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竖表)、《调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名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含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除竖表两份其余各表均为一式三份。
二、上交时间、地点:
1.2021年10月29日前报送教育局人事科751审核;
2.人社局工资福利科502室审批(需提前电话预约)。
三、一体化平台工资录入方法说明:
电子支付平台→登录:
1.人事信息维护→增加(维护身份证号、工资卡号、人事性质、姓名、开户银行)→确定
2.工资信息维护→选中新增人员→全屏编辑(含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发工资等数据)→保存。
3.正常申报当月工资。
四、人事编制系统工资核算操作程序的说明:
1.工资业务→在职人员工资管理(人事)→工资分组维护模块→修改工资分组→添加人员;
2.毕业生、调入(转岗)人员工资模块中正常维护新增人员的工资信息;
3.录入信息(注意:参加工作时间以《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中的参加时间为准)。
A.试用期工资人员(包括应届生和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2个月的人员):正常维护工资岗位变动情况、学历、特岗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
B.享受定级工资的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满12个月,招录时享受定级工资的人员):正常维护工资职务变动情况(此栏需要维护至少两条记录,一条参加工作时间,一条定级时间,如果2021年8月是转正定级后的第二年,则添加2021.08调入)、学历、特岗津贴、农村教师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
4.上报;
5.打印表格。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