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丁叶谦等同志的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11-08 浏览量:6197次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对下列16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丁叶谦同志拟任金坛段玉裁初级中学副校长;
朱小俊同志拟任金坛段玉裁初级中学副校长;
黄雪峰同志拟任金坛良常初级中学副校长;
吴 晗同志拟任金坛区西岗中学副校长;
陈 艳同志拟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副校长;
张国俊同志拟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副校长;
毛海鹰同志拟任金坛段玉裁实验小学副校长;
张洪斌同志拟任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冷漓锦同志拟任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陈香娟同志拟任金坛区薛埠中心小学副校长;
戴 平同志拟任金坛区花山小学副校长;
姚 京同志拟任金坛区明珍实验学校副校长;
于永刚同志拟任金坛区西岗小学副校长;
周国俊同志拟任金坛区唐王小学副校长;
曹云凤同志拟任金坛区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徐彩云同志拟任金坛西城实验幼儿园副园长。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与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828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