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展评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12-08 浏览量:3715次
各相关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评估和常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目前已进入学校申报、展评阶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展评时间
12月14日(周二)上午小学组专场,下午中学组专场。上午8:30报到,抽签。下午1:30报到,抽签。
二、展评地点
金坛区教育服务中心(北环西路34号)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对象
金坛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合格学校展评,其中小学组7所,中学组9所,具体名单见附件1。每校参加汇报人员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主要负责人。
四、展示内容
根据申报要求,围绕“制度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师资建设”“心理档案建设”“主要特色”“经验成效”“下一步举措”等方面进行汇报,突出重点、亮点和创新点。
五、展示程序
每所申报学校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到时即停)。
六、其他事项
1.各申报学校将汇报用的PPT于12月13日(周一)下午5∶00前打包发送到联系人邮箱,文件命名为“学校全称+汇报名称”。《申报表》纸质稿一式四份,于会议当天提交会务组。
2.联系人:汤晓梅,电话:82882100,邮箱:6542061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