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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2-07-18    浏览量:377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7号)文件精神和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被评为2020年、2021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的学校除外,具体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申报学校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理念的示范。申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面向全体、知行合一。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教育理念凝聚广大师生的价值追求和共同愿景,成为学校文化的重要标识和主动发展的不竭动力。

2.课程改革的示范。申报学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优化教学方式,着力改进评价标准。探索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提高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环境,形成基于学校实际的育人方式。探索构建课程、课堂、课题“三课联动”的研究体系,教改科研蔚然成风。

3.师生发展的示范。申报学校校长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获得常州市“高级校长”及以上等荣誉称号。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专业成长显著。根据“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要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生成长成果丰硕。

4.学校治理的示范。申报学校要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安全稳定等重大事项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积极探索组织领导变革,推进分布式领导、项目化管理、学术性团队及非行政性组织建设。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5.内涵品质的示范。申报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育质量,成功被评为省市优质学校,近三年至少获评一次综合考核优秀等第。成功申报省市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以项目建设促品质提升,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学以成人,让人立在学校文化建设的正中央。

6.办学影响的示范。申报学校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教改科研的成果被评为国家、省、市教学成果奖。积极宣传学校发展方略与治校经验,在国家、省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进行专题介绍,得到同行的一致好评。成功举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的现场会或推进会,在全省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凡申报学校,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申报表》(见附件2),有关佐证材料可另附。并将上述申报表纸质盖章文本及有关佐证材料扫描后统一以PDF格式,用1个全新U盘拷贝贴好标签报送至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746室。申报材料应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一周(提醒:无需报送纸质稿。除申报表为单独PDF文件外,佐证材料可按6个板块分为6个PDF文件或合并为1个PDF文件)。

2.材料初审。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向常州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3.组织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及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获奖公示。将经评审小组确定的2022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名单,在常州市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5.发文表彰。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

四、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学校发展是一个持续性改进和不断优质化的进程。主动发展是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和基本经验。通过示范校评选,进一步总结经验、凝炼成果、构建机制和放大价值,全面深化和持续推进学校主动发展,为学校特色发展搭建平台,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机会,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可能。

2.加强组织。示范校评选,不仅是为了表彰一批学校,而且是为了激励所有学校。各地各校要认真学习“六个示范”评选条件,进一步明晰学校主动发展的方向,要特别注重在理论阐释、路径突破、机制创新、实践范式和成果凝炼等方面下功夫。各地要加强对学校申报工作的指导,充分激发每一所学校的办学活力,努力使每一所学校成为主动发展的示范、素质教育的典范、立德树人的模范。

3.营造氛围。引领是方向,是示范,更是价值。各地要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报告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介示范校的有影响、可辐射、能共享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让更多的学校成为主动发展示范校,推动常州基础教育向着更好质量、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联系人:汤华,联系电话:82886070,邮箱:412209570@qq.com。

附件1:金坛区2020年、2021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

附件2:2022年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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