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08-26 浏览量:485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综合实践基地: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4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5号)要求,切实加强学校燃气使用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建立学校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机制,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教育系统燃气使用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9日下午2:00
地点:华罗庚实验学校新城分校报告厅(综合楼三楼)
二、培训对象
各燃气使用中小学(幼儿园)分管后勤副校长(副园长)、食堂负责人、燃气安全管理员;
三、培训要求
1.全体参训人员必须参加培训,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需书面报请区教育局规财科批准同意。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会人员进入校园前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现场扫“场所码”并配合检测体温,会议期间做好个人防护。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要参会。
3.全体参训人员需提前15分钟扫码签到,到场入座,手机全程关机或静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