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常州教育  |  常州教科院  |  邮件中心  |  协同办公  |  返回教育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教师发展中心>>学科通知>>综合通知>>教育科研>> 文章
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备案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2-09-27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3914次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关于开展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课题备案及研究工作的通知》及常州市规划课题先中期评估,后立项的管理办法,常州市及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常州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

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必须是2021年已备案的课题,没有备案的课题或备案后没有进行开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主持人所主持的常州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尚未结题或被撤项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课题已经立项为江苏省规划、省教研课题的不参加本次中期评估。

二、评估时间

学校评估时间:即日—20221020日。

金坛区级评估时间:20221021——20221028日。

(常州市级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区教师发展中心。高中(中专)每校不超过4项,城区初中、小学不超过3项,其他学校及幼儿园不超过2项。

各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校级评审,并将推荐课题的汇总表1020日前报送至信息上报系统(区教师发展中心网站首页“信息上报”进入,网址bb.jtjy.cn)。

2.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对各校推荐的课题进行网络(金坛教育科研管理平台)评审,按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市级评审,常州市级的评审将另行通知。

3.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管理单位推荐的课题进行现场评审,根据课题研究质量和成果确定课题等第,评审结果为优秀等第的课题为市重点课题,评审为合格等第的课题为市(区)立项课题,评审为不合格等第的课题不予立项。

4.课题中期评估结果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发文公布。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无开题论证意见、无专家签名、无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均视为无效材料)。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

3.课题中期评估表(附件1)。

4.课题的其他阶段性成果,力求少而精,能高度聚焦于课题,着实反映研究成效。

在区级评审阶段,只需要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稿传送至课题专项网页中(金坛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其中1-3项材料必须放在“课题材料”栏目,材料中的盖章、签名页须扫描成图再上传。

五、其他

1.课题组在中期评估阶段可以对课题名称(包括研究范畴、内容、方式等)、课题组成员等进行适当的自行调整,无须另外提交变更表。各校组织上报汇总表和中期评估表时,要提示课题组注意调整部分,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2.区级评审将依据课题过程管理的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请各课题管理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质量优先、宁缺毋滥。评估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金坛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O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昨天访问: 5167  |  今天访问: 1494  |  本月访问: 33095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753261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