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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孙保华同志试用期任职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2-12-01    浏览量:5911次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对孙保华同志试用期(2021.09-至今)任职情况进行公示:

孙保华  金坛华城实验小学党总支书记、校长(试用期)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与区委教育工委联系。

联系电话:0519-82825373、828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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