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02 信息发布:冯正平 浏览量:2836次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坛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稳步发展,壮大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提供权威、专业、便捷、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结合常州市文明办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内所有在编老师招募一批心理服务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金坛区教育系统内的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老师、心理工作爱好者。
二、招募岗位
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A、B、C三类志愿者,A类志愿者能独立接个案面询,具备心理咨询师咨格证书。其工作主要是根据中心预约情况由中心专职老师来派发面询任务,收到派发的面询任务后按时来中心工作。B类志愿者能独立做心理辅导,具备心理咨询师以外的其他心理辅导类证书。其工作主要是周六周日按时到中心值班,接心理热线电话,对上门来访者做一些登记以及简单的心理辅导工作。C类志愿者能接心理热线电话,接受过相关接听电话工作培训。其工作主要是周一至周五按时到中心值班,接心理热线电话,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A类志愿者能兼B类、C类志愿者工作,B类志愿者工作能兼C类志愿者工作。
三、招募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公益服务活动,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持有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毕业证者优先;
6.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参考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接受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与辅导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3)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需要转介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变动。
四、岗位职责
向预约的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电话、面对面、网络)、专题讲座、团体辅导等;向预约的全区各学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宣传讲座等。
五、招募程序
1.报名者须认真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服务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最后学历毕业证书、专业资质证书拍照或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654206116@qq.com。联系电话:18051206530,联系人:汤老师;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前;
3.所有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的人员,经考核、面试合格和业务培训后,将统一颁发聘书,定期参加活动。
六、相关待遇
1.所有正式聘请的志愿者,纳入统一管理,记录志愿服务时间,享受相关权益;
2.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学习、专业督导、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相关的专业成长活动;
3.区未成年成长指导中心及其上级部门定期对优秀志愿者通报表彰。
欢迎相关老师加入到我们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的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中来!
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