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职教科 发布时间:2023-06-15 浏览量:398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专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和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2023年度全市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区语委、区教育局和区教育工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篇目,旨在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结合不同学科教学,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传承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区语委、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联合主办,区教师发展中心协办。
三、参赛对象及组别设置
1.参赛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组别设置。设学前教师组、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3个组别。
四、比赛形式
诵写讲教学微课视频决赛(6月25日前完成)
1.每位参赛教师按照课堂教学相关要求,遵循诗词教育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编写教案并录制微课视频,时长5—8分钟。
2.微课视频应以诗词教学为主要内容,必须有体现教师诵读和部分板书书写等画面(学前教师组板书书写不作要求)。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3.教学内容须弘扬时代精神,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用好江苏、常州或金坛区丰富的地方文化资源,有机融入日常生活。
4.《2023年常州市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五、参赛内容及视频要求
(一)篇目选择
1.小学教师组、中学教师组(含初中、高中、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根据所教学段,必须在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和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选取一首古典诗词作品作为主要讲解篇目。如确因串讲、对比讲解等需要,可超出规定范围,选择少量有明确出处的辅助讲解篇目。
2.学前教师组应选择符合幼儿认知特点的经典诗文,包括近现代有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文学作品,体裁不限。
3.各组别讲解篇目包括辅助篇目均不得选用外国作品、网络作品、佚名作品以及自创作品。一旦违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二)视频要求
参赛教师微课视频要将教学微课、课件等资源以完全嵌入的方式保存为1个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格式为MP4,视频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开头须注明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单位、姓名、组别等信息。
六、比赛组织
1.初赛选拔。各校自行组织选拔赛,形式自定,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区级比赛。各校推荐1—2个。
另外,小学和中学教师组有非语文学科(专业)教师参赛的,可单列推荐报送,不占上述推荐名额,每组别数量不超过3个。
2.区级比赛。由区语委、区教育局、区教育工会和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奖。
3.推荐市赛。区级比赛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推荐参加市级比赛,市级比赛优胜者再推送至省参赛,省特等奖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
七、评奖办法
区级比赛由主办方组织评委评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并对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八、报名要求
各校于6月25日前将推荐参加区级比赛教师的教学微课视频和填写好的《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一同报区教育局语委办邮箱。
区教育局语委办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82368926;上报材料邮箱:jtjyswh@163.com。
附件:
1.2023年常州市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分标准
2. 2023年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