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第二批名班主任工作室答辩评审和现场观摩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3-08-18 浏览量:4394次
各中小学、相关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金坛区中小学第二批名班主任工作室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区级材料评审,现确定15个名班主任工作室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8月25日(星期五)下午2:00—5:00
春风分校四楼报告厅(金坛区春风北路269号,南门进入)。
二、答辩评审
1.答辩对象
通过材料评审的区名班主任工作室领衔人(附件1)。
2.答辩内容
领衔人根据申报要求,围绕“申报优势”“目标任务”“研究项目”“行动路径”“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汇报,要突出重点、亮点和创新点。
3.答辩流程
每位领衔人的答辩时间在9分钟以内,主要流程为:领衔人以PPT形式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到时即停);专家评委与领衔人互动,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三、现场观摩
1.各中小学中青年班主任代表1-2人;
2.金坛区实验幼儿园教师代表1-2人。
四、其他事项
1.各校通知答辩和观摩人员,并填写现场观摩人员参会回执(附件2),于8月22日前发基教科邮箱:412209570@qq.com。
2.各领衔人认真准备答辩的汇报稿和PPT,围绕“申报优势”“目标任务”“研究项目”“行动路径”“预期成果”等方面进行汇报,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汇报稿和PPT电子稿,8月23日前发送至承办学校邮箱:413959429@qq.com ;汇报稿打印一式五份答辩当天带至会场。
3.请各领衔人在8月25日(星期五)13:20前到达答辩现场抽签,并提前做好PPT调试和提交汇报稿。
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706146559。
春风分校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961262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