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08-31    浏览量:313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的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全区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2023年9月1日-9月5日)

请全区各学校和幼儿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对照国家和省教育收费政策,及时纠正乱收费行为,并积极做好问题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附件),并于9月5日前报送至教育局规财科,电子表发送至邮箱(jtqjyj@126.com)。

二、重点抽查检查(2023年9月-10月)

市场监管局会同发展改革、教育、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检查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检查对于落实国家“双减”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迎查准备。

昨天访问: 4477  |  今天访问: 2161  |  本月访问: 54373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774539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