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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青少年体校早、中、晚餐供应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量:2329次

各投标单位:

现对常州市金坛区青少年体校早、中、晚餐供应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如下澄清:

1、“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二、服务要求”--“2.18 中标人违约责任”中增加“8)中标人在提供配餐服务过程中,预制菜品不能进校园,即不能使用预制菜品,当天菜品必须现做现烧,如发生一次使用预制菜品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三、服务要求”--“15.乙方违约责任”中增加“8)中标人在提供配餐服务过程中,预制菜品不能进校园,即不能使用预制菜品,当天菜品必须现做现烧,如发生一次使用预制菜品情况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配餐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他条款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给各投标单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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