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晏等同志的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量:8283次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区委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对下列14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于晏同志拟任金坛区第二中学党支部副书记
王国俊同志拟任金坛区第二中学副校长
陈文萃同志拟任金坛区汇贤中学副校长
佘尚优同志拟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尧塘分校副校长
赵颖同志拟任金坛区河头中学副校长
司马志俊同志拟任金坛区第五中学校长助理
杨丽同志拟任金坛区华罗庚实验学校岸头分校校长助理
丁飞同志拟任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郑丽华同志拟任金坛区后阳小学副校长
彭辉同志拟任金坛区启智学校副校长
周国琴同志拟任金坛华城实验幼儿园副园长、景潭分园执行园长
秦湘云同志拟任金坛新城实验幼儿园园长助理
朱珊同志拟任金坛尧塘实验幼儿园园长助理
史天一同志拟任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副校长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与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82825373、828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