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教职工人事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09 浏览量:139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及时掌握我区师资队伍现状,准确把握2017年我区教师需求,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就上报2016年各单位教职工人事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上报的材料(见附件)
1.表一《教职工统计表》;
2.表二《学科教师统计表》;
3.表三《编外人员统计表》。
二、材料上报要求
1.表册信息填报需严格按照栏目要求填写。
2.单位负责人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表册须上报一份纸质材料。
3.材料上报时间:2016年10月21日前交组织人事科。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教职工信息统计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对教职工相关信息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