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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金坛区中小学音乐学科优秀教育教学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3    信息发布:尹梅红    浏览量:916次

各小学、初高中:

  为有效促进我区中小学音乐教学教研工作的总结与交流,全面提升学科育人水平与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常州市教育学会年会论文评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全区中小学音乐教师。

二、征文要求

 1.论文聚焦立德树人,紧密联系当前课程改革,突出科学性、前瞻性、学科性、实践性;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对音乐课程教学有较深刻的见解;能体现教育教学新理念、新探索、新成果;关注课程改革评价改革的热点问题,对改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有自己的思考与发现

 2.参评论文题目自拟,内容自定,结合理论思考和实践研究工作总结或解题指导类文章不予评比。

 3.格式规范。参评征文应包括标题、摘要、关键词、 正文、参考文献。每篇征文的文字量以 3000-5000 字为宜。

  ①论文标题:宋体3号加粗居中(标题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全文主旨,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

  ②摘要:宋体四号(来稿均应有中文摘要,其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主要方法、结果和结论等,篇幅为100-200字。)

  ③关键词:楷体四号(每篇文章可选3-5个关键词)

  ④一级标题:一、(宋体四号加粗)

  ⑤二级标题:1.(宋体小四号加粗)

  ⑥三级标题:(1)(宋体四号)

  ⑦正文:宋体小四号

  ⑧正文行距固定值 20 磅,每页编号。

⑨注释及参考文献格式:正文后的注释和参考文献应完整、准确,注释用脚注,参考文献用尾注,用五号楷体

4.论文必须是参评教师本人原创,不可抄袭、剽窃的论文,一旦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知作者所在单位

 三、征集方式

1.区教师发展中心将成立论文评审组,对征集论文进行评审,并根据报送数量和质量评出一、二等奖。本次论文评比不收评审费,获奖优秀论文将荐送市级论文评选。

2.参评论文于202410月30日前发至邮箱401822865@qq.com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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