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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5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1391次

各有关学校:

根据江苏省师干训中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的通知》(苏师干训〔2024〕43号)文件精神,常州市教师发展学院现组织开展全市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省级和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省级教师和校长高端培养项目的培养对象可以申报相关专项。

二、申报条件

1.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不含专项),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申报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省教师发展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和省教研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设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两类,重点课题中单列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重大课题只面向设区市教师发展机构和师范生培养院校发布,选题应为教师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

教育家型教师专项申报范围为2023年省教育家型校长创新培育计划(S20230203)和2024年省教育家型教师创新培育计划的培养对象(S20240203);卓越教师专项申报范围为2024年省卓越校长创新培育计划(S20240201)和2024年省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S20240204、S20240205)的培养对象。其他人员不得申报。

2.申报人根据《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所列示的范围进行选题,自行拟定课题名称,填写《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2)和《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附件3)。教育家型校长和卓越校长创新培育计划培养对象只能申报“校/园长专业发展专题”;教育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创新培育计划培养对象可以不受选题指南限制。

3.课题要求在2—3年内完成,每年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研究成果须满足教师发展的需求,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创新,有所建树。具体见《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管理规定》。

4.本次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设区市申报限额数根据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数(不含所在区域的师范生培养院校)确定,常州市本次申报限额24项。教育家型教师专项、卓越教师专项不占各设区市申报指标。课题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方式

1.请各申报人将《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一份)、《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一式三份)和《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于11月28日前报送至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评审书》和《申报评审活页》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册;申报人同时需提供配套的电子版,且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

2.市教师发展学院组织开展对申报课题的匿名初评,并按申报限额将我市申报课题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省师干训中心参加评审。

 

材料接收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19-82368956

电子邮箱:jky@jtyx.net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金坛区人社大楼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会议

截止时间:11月28日,逾期不再接受

 

附件:

1.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3.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评审活页

4.2024年江苏省教师发展研究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5.常州市相关省级教师校长高端培养项目培养对象名单

6.常州市省级、市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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