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金坛区第八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候选人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30 信息发布:陆卫英 浏览量:292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金坛区第八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通知》(坛教人字〔2024〕5号)文件精神,教育局组织了自主报名候选人教育教学理论考试,现将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教育教学理论考试合格人员上报评审材料,具体事项如下:
1.《第八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呈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呈报表单独存放,一份与评审材料装订在一起,依据参评条件,自主提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材料,严格按材料目录装订成册,材料袋上统一贴评审材料袋封面。
2.论文提交复印件,发表的论文需同时提供在“知网查询”界面的截图,把截图打印出来,并和刊物封面、目录、正文一起按序装订。获奖的论文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论文复印件,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盖章后按序装订。
3.评审材料请于6月 13日(周五)下班前由单位统一报送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1520室。
联系人:陆卫英 联系电话:13813512400
附件:金坛区第八批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笔试合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