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课程建设总结与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量:1276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根据《金坛市中小学课程项目建设扶持与奖励办法(试行)》(坛教字〔2015〕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中小学课程建设总结与成果奖励工作,具体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在2016年1月,区教育局(坛教字〔2016〕7号)公布的首批13项学校课程和9个校长课程扶持单位。其他学校若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果,也可参加。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校总结。各校进行课程建设专项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填写课程建设成果奖励申报表(样表附后)。总结报告及申报表一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发至区教育局教育科邮箱jtjyk2014@163.com及区教师发展中心邮箱jtcsh@126.com。
2.初评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学校材料进行初评审核。
3.现场调研。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评合格的课程(项目)进行现场调研。
4.综合评审。区教育局学校课程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申报材料和调研结果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优秀课程(项目)。
5.表彰奖励。区教育局根据文件精神,对优秀课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校按本通知要求认真总结,积极申报,以进一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