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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0    浏览量:130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如何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不含金沙中学)。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提交: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2、教育局审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告书(一式一份)(法人变更的单位须先变更),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并盖章;

  三、截至时间

  2017年3月31日前

  四、其它事项

  1. 本单位留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以市编办抽查;

  2.区编办文件见附件;

  3.咨询电话:82839059(区编办)。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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