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0 浏览量:130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如何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不含金沙中学)。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提交: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材料;
2、教育局审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告书(一式一份)(法人变更的单位须先变更),报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并盖章;
三、截至时间
2017年3月31日前
四、其它事项
1. 本单位留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以市编办抽查;
2.区编办文件见附件;
3.咨询电话:82839059(区编办)。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