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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食堂弱电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浏览量:1772次

  受常州市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就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食堂弱电工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常州市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食堂弱电工程项目;TJZCGZ2017—0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该项目预算价48万元,主要建设范围为:国训中心食堂综合布线系统、网络系统、会议音视频系统、信息发布、门禁系统、广播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设计资料)。

  三、参加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2、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新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旧资质);

  3、注册建造师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一级资质且无在建工程,中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押证;

  4、具有开具税率为17%和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一般纳税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以上人社部门提供的社会保险凭证;

  4、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5、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近三年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投标人认为可证明其业绩能力的其他材料。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金坛区金城镇沿河东路148号);因招标文件为电子文档,请提供QQ邮箱。

  五、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

  标前答疑会时间:2017年3月22日下午14:00(标前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标前答疑会地点: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金城镇北环西路34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3日下午14:00-14:3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4月3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金坛区金城镇北环西路34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先生、史先生。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3日下午14:30。开标地点: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金坛区金城镇北环西路34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13921001186

  2、采购集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赵先生,联系电话:0519—82824804、82881850。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2、评标结束,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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