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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国梅等同志的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量:2080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会讨论及无记名票决,决定对下列五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沈国梅同志拟任新城实验幼儿园园长;

  夏斌同志拟任白塔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秦国荣同志拟任社头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倪网苟同志拟任河滨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龚海胜同志拟任华城实验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9-82821004,0519-8282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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