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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浏览量:125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常教办〔2017〕5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数量

  诗词作品不限数量,书法、摄影、绘画类作品各校各类不超过5件。

  二、报送时间

  5月23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市民中心754室。

  四、有关要求

  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书法、摄影、绘画、诗词)均需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封装,在袋外标注学校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作品标签(见附件2)贴于作品背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同时将摄影作品电子文本(以作品名+学校+作者命名)、诗词作品的电子稿(以作品名+学校+作者命名)、作品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打包压缩,并以学校名称命名后发至570064977@qq.com。联系人:朱小辉,联系电话:82825373。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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