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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智能录播系统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19    浏览量:1742次

各供应商:

受区金坛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现对金坛区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智能录播系统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金坛区第三中学、第四中学智能录播系统;TJZCGZ2017—01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三中、四中四机位高清智能录播系统各一套,预算56万。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所投设备相关品牌的经销资质;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投标单位;

3. 投标单位在金坛地区具有固定的售后服务场所;

4.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参加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标书。

四、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5月19日—5月26日,每天9:00—11:30, 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沿河东路148号)。

五、投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17年6月14日14:00—14: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先生、史先生、赵先生。

六、开标时间:2017年6月14日14:30。

开标地点: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四楼会议室。(金城镇北环西路34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吴先生、史先生、赵先生。

联系电话:0519 —82824804(传真)、82801838、82881850。

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沿河东路148号。

邮政编码:2132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参加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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