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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9月份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方式的通知

信息来源: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量:128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近期养老系统上线后,退休人员养老金改为人社发放。
  一、针对已上线的单位,具体通知如下:
  1.已上线单位在上报工资时, 保留财政一体化平台中的“住房补贴”和“医疗救助基金(5元)”,其余项清零,计算后正常上报。
  2.清零部分的工资额,自9月份起由机关保险处发放。
  3.离休人员工资全额仍在一体化平台发放。
  二、未上线的单位,与上月一样,退休人员工资仍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发放,无需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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