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3 浏览量:2845次
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做好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本单位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而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为单位财务人员)。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
3、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表格到局会计结算中心王文光处领取。
4、教材费及考试辅导费用410元/人。
另外,统计法规定,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和证件年检。继续教育报名费用:100元/人。
各单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培训的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于6月20日前交局会计结算中心王文光处,然后统一到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