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贫困生调查和增发生活补助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8 浏览量:2770次
各相关学校:
根据苏财教【2014】54号文精神,从2014年春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仍为每生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对低保家庭特殊困难的学生,在原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小学提高到1500元、初中提高到2000元按实发放。现请各校统计2013/2014学年享受义务教育阶段生活补助的学生中低保家庭学生的情况,并于6月23日(周一)下午6点前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次补发2014年春学期低保家庭小学生250元/人,初中生375元/人,为保障生活补助能及时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各校抓紧统计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