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25 浏览量:253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和内容
本次核查对象为基层学校及幼儿园,核查内容为统计管理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统计管理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建设、人员队伍建设、统计设施设备配备、统计报表档案(含电子文档数据)管理和统计台账等情况。数据质量核查内容包括2011-2013年各单位存档的统计报表(含电子文档数据)、实地核查的统计数据与上报数据三者之间的一致性(附件三、附件四)。附件四中当年报表数填2013年的年报数,一年前报表数填2012年的年报数,二年前报表数填2011年的年报数,三年前报表数填2010年的年报数,
二、核查程序
本次核查采用自查和抽查的方式。自查中对数据质量存有疑问的学校,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赴实地进行检查,通过查验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等核对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核实数应与年报上报数一致,如不一致,请写明原因。)在各校进行认真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局还将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样复核。
9月初常州市教育局将组成核查组随机抽查。核查程序为:抽取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若干所,重点核查教育部《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筛查分析报告(江苏省)》中提到的学校。被抽查的学校需介绍统计工作相关情况(统计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工作开展),提供近三年的纸质报表及电子数据、2014年学生名册、教师名册、固定资产账等。
三、其他事项
各学校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做好统计数据核查工作,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改进措施,于8月28日前将核查情况总结和有关报表(附件三、附件四)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市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王文光处。联系电话:82801892; 电子邮箱:2240684978@qq.com
乡镇幼儿园请小学通知填报
重点核查内容及报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