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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创作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962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全面提高学生语文素养,大力推进校园诗教工作,提高运用语文知识和锤炼语言的能力,经教研室领导同意,将继续举办“常州市八年级学生传统诗词比赛”。现将2010年有关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八年级学生中传统诗词爱好者    

二、比赛办法:    

1报名方式:学校组织,自愿报名    

2创作要求:    

1)体裁:各类古体诗、格律诗、词、楹联。    

2)内容:反映现实生活、歌颂美好事物、抨击丑恶现象、表现真情实感。(“常州市第二届‘舣舟杯’中华传统诗词大赛”的主题要求:歌颂常州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成就、新面貌,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人民群众,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思想健康,格调高雅,情感真挚。)    

3)古体诗以七言四句的形式为主,要求押韵;格律诗基本押韵,尽量符合平仄要求;词基本符合词牌句式并押韵。独立创作,严禁抄袭、代作。    

三、比赛步骤:    

分两步进行:    

1.市区(含天宁、钟楼、新北、戚墅堰四区)及各辖市(区)级比赛:   

1)各校经初选后按每校3篇的数额(八年级班级数8个以上的学校选送10篇左右)在1215日前将参赛作品(注明学校、班级、姓名、指导老师)以校为单位送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    

2)市区及各辖市、区教研室组织评委评选后,将获二等奖以上的作品于1220日之前送市教研室,获奖名额见本通知“四、奖项设置”。    

2.大市级比赛:    

聘请“常州市舣舟诗社”专家评出各等第奖,获奖结果于2011年元月在“常州教育信息网·常州教研”上公布。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    

五、补充说明    

1.对获奖的学生和指导学生获一、二等奖的教师,发教研室盖章的证书。获奖作品将在初中语文教学网站上刊登。    

2.所有上交的参赛作品,须同时将电子稿件发送到下列信箱jtjyslw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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