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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办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立改立行督查培训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量:2349次

11月23日,区教育局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督查组办公驻点会议室,举办了具有《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诚信办学和专项督查组以及联合执法组成员业务培训会。全区33个有证有照的校外培训机构和由教育、公安、消防、市场监督、城管、人社、民政等七个部门组成的专项督查与联合执法驻点办公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培训会上,区教育局职社科李长志科长就整合“自查自纠反馈会”、“专项督查指导会”和“联合执法协调会”三个培训会作了业务培训说明。他强调,在整改过程中,校外培训机构责任人一定要真正肩负起自己的职责,切实把整改工作做到位。并对校外培训机构自查自纠反馈表、金坛区办民办非学历机构信息公告栏、校外培训机构合同、备案表、承诺书等逐一作解释说明。同时与校外培训机构签定《承诺书》,强化规范管理,诚信办学。

随后,职社科周建亮副科长向与会人员作出三点要求:一是结合国办、教育部和省纪委、监委牵头的文件精神以及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全面贯彻落实的进展情况,希望各培训机构进一步认清当前形势,对各校外培训整治工作务必高度重视;二是按照常州市级层面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金坛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要求,对各培训机构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并阐明区教育局服务、监督、管理理念,致力于提升准“白”名单机构的市场吸引力,推出一系列举措得到举办者、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三是对有照有证培训机构提出近期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要求,针对“八个一律”、“九条要求”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要立行立改,规范办学行为,推进诚信办学,不断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让“白名单”更“清白”。

为增强专项督查能力和联合执法成效,区教育局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向各驻点办公人员明确了工作时间、办公的地点及主要任务,要求各单位和个人履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在督查的过程中全面了解各乡镇(街道)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集中整治进度和综合执法等情况。针对各乡镇(街道)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督办意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在联合执法的过程中,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按照各自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者”更“守法”。

在各驻点办公成员明确了各自的任务和职责以后,然后进行分组安排,并请各成员单位在督查和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交换意见。大家纷纷表示,在下阶段的督查和执法过程中一定会通力合作,克服困难,严格按照省《执法指南》确定的执法流程,治理到位,确保完成任务。(廖秋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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